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
为了解《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卫生部妇社司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纲要》终末督导评估工作。为做好督导评估的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将其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选派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以备查用。
二、要按照《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吉林省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评报告(加盖公章)在3月12日前上报到市卫生局基妇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基妇处公共邮箱:84692060@163。com和市健康教育中心公共邮箱ccjkjy2009@163。com。
附件: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通知
二0一0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