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医师定期考核长效机制,规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特制定《长春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长春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