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两节”期间全市孕产妇医疗安全和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针对“两节”这一特殊时期,及时组织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召开会议。一是做好节日期间辖区内孕产妇系统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对孕产妇的健康指导,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指派专人负责,公布妇保人员联系方式,必要时做好及时转诊、随访服务。二是针对近期开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整顿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加强监管,对在整改期间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坚决不准开展引产和助产技术服务,避免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事件的发生。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做好辖区内各级助产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重点让其熟练掌握心肺复苏、
新生儿窒息复苏及
产后出血、
羊水栓塞的抢救知识。对理论和技术操作考核不合格的医护人员要在全院给予通报批评。
三、各级助产机构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按照科室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做到科学、合理搭配。在“两节”期间至少安排1名医院负责人带班,安排本单位在危重孕产妇急诊急救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上岗(有条件的单位要安排ICU人员参与),备足备齐抢救药品,保证抢救设备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必要时与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联系,请求协助或进行转诊,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
四、“两节”期间,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产科、妇保等方面的专家及相关部门对全市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抽查。对在“两节”期间玩忽职守、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孕产妇死亡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请各县(市)区卫生局严格执行孕产妇死亡24小时报告制度,坚持行政业务两条线同时上报。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指导各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处置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同时,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召开会议、“两节”期间组织检查及对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的管理、急救、转诊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含图片资料)于春节长假后上报市卫生局基妇处。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84692060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