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10]30号),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吉卫函[2010]34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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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