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徐州市沛县朱寨镇朱寨卫生院王峰同志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和条件,拟同意其认定具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24日(7个工作日)。
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映至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25--83620621。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