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盐城市卫生局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精神,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三仓、安丰中心卫生院和市医学会及市预防医学会申请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经审核,上述六个机构符合承担医师考核工作的考核机构条件,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三仓、安丰中心卫生院分别承担本单位的医师定期考核;市医学会负责一级医疗机构(二院、三仓、安丰除外)、民营医院临床医疗一线的医师定期考核;市预防医学会负责一级医疗机构(二院、三仓、安丰除外)、市妇保院、镇防保所等机构的公卫医师、各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工业卫生协会所属卫生站及个体诊所的医师定期考核。
现予公示五天(2008年3月28日-4月1日)
反馈电话号码:85212783
东台市卫生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