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函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管理,全市卫技人员《继续教育书》从2001年开始使用,目前大多数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已使用达到八年,证书验证登记栏目内“验证意见”已无空格盖章验证。各有关单位要核对一下本单位卫技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特别要核对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人员的证书,如需更新,请与市人事局职称科(培训科)联系更新有关事宜,新《继续教育证书》要填好卫技人员基本情况、证书编号、粘贴2寸近期免冠照片后,到市人事局加盖印章。需更新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年度验证,08年、09年新录用卫技人员同时办理新《继续教育证书》。
特此函告。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