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江苏卫生厅 > 盐城 > 正文
关于公布2010年省级、盐城市级、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台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47号


关于公布2010年省级、盐城市级、东台市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面向全市开展专题学术讲座及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以2010年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附件1)和由我市有关单位承办的盐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附件2)。同时,根据苏继委办发[2010]1号“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已在江苏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公布),希各单位积极组织,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相关项目的学习。

凡参加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的人员,经主办单位考试考核合格,统一授予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各项目承办单位须提前5天发出书面通知,明确项目举行的有关事项,项目举办结束后7天内须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名册、考试或考核成绩和项目日程安排表报局医政科。

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的督导,对所辖单位承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10%进行抽查。凡未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市级签证的Ι类学分证书一律不予承认;凡公布的盐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申领颁发盐城市级验印的Ⅱ类学分,东台市级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须加盖东台市级验印章,否则学分证书一律不予承认。

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发文下达后,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师资质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方面做好安排,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对未达要求的项目不予授发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对乱收费、滥发学分的承办单位,将取消下年度举办项目的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0年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2010年盐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东台承办)

     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下载

                 

相关文章
 毕节医考网:毕节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海南医学考试中心: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
 四川医学网:卫生部关于同意四川省作为专科
 廊坊医学网: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
 宜宾市医学考试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
 哈密医学网: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