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
东台市教育局
东卫[2011]178号
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校和托幼机构:
现将2011年7月28日盐城市卫生局、盐城市教育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在秋季开学前,对辖区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督查,于9月10日前上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对照考核标准,结合暑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达标。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王亚虎,电话:85273121,电子邮箱:DWJ5273121@126。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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