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准考证打印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2-5日进行,现已开放考生准考证打印功能。本年度准考证由考生个人按姓名、证件编号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左侧“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进行打印,具体链接地址:http://www.med126.com/wsj//viewscore/ViewPrintJNZKZ_Login.aspx。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每位考生以下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2011年6月25日前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以免耽误考试。
2、准考证打印好以后,由单位收集准考证集中至我局医政科加盖红章和钢印。
3、准考证不能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丢失、受潮或损坏。
4、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全部事项,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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