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的函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2]13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3月7日前到局医政科领取《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
2、《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本人填写后贴上二寸照片,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粘贴在表格背面;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制证用,所用照片要求与申请表格所贴照片同一底版。);
4、审核表及照片于3月9日之前上报医政科;
5、请各单位妥善保管考试未通过人员成绩单,以备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参考。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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