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委〔2013〕21号
关于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和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经局党委决定,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为主题,全面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等措施,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规意识、廉政意识,切实转变作风,自觉筑牢拒腐防线,永葆党性纯洁,为在苏北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内容
1、集中学廉。按照“510”教育活动要求,认真开展“廉政法规学习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政纪条规和中央、省、盐城市委、我市和我局加强作风建设纪律规定,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警钟常鸣。
2、领导讲廉。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主题,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授课内容突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教育,同时,紧密联系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3、警示促廉。采取集中参观与分批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党员干部前往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市看守所、盐城市廉政文化公园等场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4、观片思廉。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警示电教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确保取得实效。组织集中观看后,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撰写观后感等多种形式深化观片效果。
5、自省保廉。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自省日”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通过书面剖析、党员点评、领导提示等方式,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点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完善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
6、征文倡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510”自警教育征文活动,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文章和廉政箴言,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克己奉公。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系列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2、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带头参加各项活动,自觉、主动地接受教育和监督,为基层和群众放好样子,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发现顶风违纪违法案件,将严肃查处。
3、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活动照片、征文和总结上报(传)局监察室(dtswsjjcs@126。com),联系电话:85269425。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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