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1]179号
关于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
爱婴医院复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评审及
年度校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对全市所有的助产机构进行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对爱婴医院进行复评,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证到期评审及年度校检(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和督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督查的内容:
1、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评审及年度校检(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3、爱婴医院复查评估; 4、产科绿色通道拉练;5、产科病历抽调;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工作督查评估。
二、评估督查标准:
1、《江苏省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东卫[2011]28号)
2、《江苏省爱婴医院(卫生院)评估标准》
3、《东台市产科质量控制评估标准》(东卫(2010)132号
4、《东台市计划生育手术评审细则》
三、评估督查程序与方法: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考试考核、问卷调查等。
1、汇报:被查医疗保健机构近2年助产技术服务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包括产科基础条件、人员配备及其资质、本院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基层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及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打算。
2、检查:
(1)现场检查:实地考察各诊室面积、布局、流程、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2)操作考核。
(3)问卷调查。
(4)查阅资料:查看台账资料、核实人员资质、随机抽查病历等。
3、反馈:检查组指出被检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被检查单位需提供材料
1、产科门诊、病房(含新生儿病房)及产房平面图及各部分面积。
2、产科、计划生育设施设备一览表。
3、产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医、护、助产)及新生儿科医护人员名单、职称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特殊情况可用复印件替代)。
4、2010年至今能反映产科门诊、住院分娩及基层指导的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的材料。
5、存在问题分析与整改打算。
(此材料汇编后检查组带回1份)
四、评估督查分组与人员组成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8月23日 | 溱东 | 时堰、后港 | 头灶 | 四灶、海丰 |
8月24日 | 唐洋 | 许河、富东 | 三仓 | 弶港、弶港农场 |
8月25日 | 南沈灶、安丰 | 富安 | 五烈 | 广山、台南 |
8月26日 | 曹丿、曹农 | 六灶 | 新农、新街 | 台东、同仁 |
8月27日 | 二院、中医院 | 富腾微创 长青 | 梁垛、四院 | 保健院、人民医院 |
评估督查内容:⑴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价;⑵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评审及年度校检(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⑶爱婴医院复查评估;⑷产科绿色通道拉练;⑸产科病历抽调;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工作督查评估。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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