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健康工程中健康教育指标督导评估的通知 泰卫防〔2009〕29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是农村公共卫生的先导与基础,是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核心任务。自2006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以来,健康教育工作对提高我市农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客观评估2008年我市农民健康工程中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现决定开展全市农民健康工程中健康教育指标督导评估工作。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评估内容与方法
1.宣传栏设置情况: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设置宣传栏、宣传栏规格(包括尺寸、版式、展示区数量、中心高度、是否有玻璃窗防雨等)、宣传栏设置地点。
评估方法:实地查看,测量计算。
2.宣传栏张贴内容及更新情况:宣传栏是否张贴卫生科普宣传资料、张贴率、张贴内容的种类、来源、张贴内容是否更新、更新频次等。
评估方法:实地查看,查看张贴的卫生科普宣传资料发放记录、宣传栏历史
照片、小样或底稿,向老百姓了解宣传栏更新情况。
3.入户宣传资料发放情况:是否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资料的来源、种类、发放频次等。
评估方法:进入农户查看实物,向老百姓了解资料发放情况,查看发放记录等。
4.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去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等。
评估方法:查看档案、照片资料、督导记录(督导报告等)、培训记录等。
5.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情况: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是否开设健康教育课、能否做到“五有”(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
评估方法:查看档案,查看学校课表、教案、考核记录,学生、教师访谈。
6.开展咨询与教育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否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受健康咨询、是否定期给农村居民上健康教育课等。
评估方法:查看讲稿、照片记录、签到记录,向老百姓求证。
7.效果评估:学生、居民卫生科普知识知晓率、卫生态度形成率、卫生行为形成率,内容以“健康66条”及《江苏居民健康读本》为范畴。
评估方法:现场察看,个别访谈等。
8.经费落实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是否落实,有没有挤占、挪用现象等。
评估方法:查看台帐资料、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二、时间
本次督导评估工作将于2009年4月中旬起开始实施。
三、抽取方法
本次督导评估采取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督导与评估。现场走访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每个市(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自然村,各现场走访乡村由我局随机抽取并密封,到达当地后现场拆封。
四、组织实施
本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分两组,采取抽调各市(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分组互查的方式,一组检查靖江市、泰兴市和高港区,一组检查兴化市、
姜堰市和海陵区。市疾控中心安排1名市级健康教育业务骨干担任秘书,负责与被督导市(区)和组员的联系,参加各组的督导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撰写评估报告。车辆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安排。
五、其他事项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工作自评制度,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制订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和《2008年泰州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摸清当地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机制改革,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实效。各市(区)卫生局请于4月8日前将推荐的1名负责农民健康工程管理工作、参加督导评估的防保科工作人员名单报我局疾妇处,并安排好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送: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