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精神,经上报、审核,现将省卫生厅人事处第四批拟认定的我市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名单公示如下:
公 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