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民间中医人才,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传承应用,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苏中医政〔2012〕20号),今年5月下旬省中医药局统一组织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现就中医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师考核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要求,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前学习期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符合《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其他有关要求。
(二)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报名时审核原件,材料1-6复印件由负责审查的市卫生局盖章后报省中医药局复核留存。
二、确有专长考核
(一)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
(二) 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的材料及两名执业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6)居民和患者的评议评价合格准予推荐表;
(7)30份证明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和疗效的病历资料等。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报名时审核原件,复印件由市卫生局留存。
三、请各县(市)区卫生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并于4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市卫生局中医处。
附件: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3、居民和患者的评议评价合格准予推荐表
(表格请从“南通卫生信息网”下载)
南通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