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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通卫医[2012]114号)
来源:南通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测评。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全市统一命题进行考核,我局委托市医师协会组织全市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报相关考核机构复核。

  二、考核机构:根据《南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卫医[2008]19号)确定,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4家单位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承担本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南通市医师协会等9家单位作为其它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负责本市、县(市)区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适用于一般程序考核的执业医师均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一)适用一般程序的考核对象:

  1、2000年(含2000年)以后毕业的具有本科学历,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

  2、1998年(含1998年)以后毕业的具有大专学历,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3、1995年(含1995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中专学历,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4、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执业时间在1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适用简易程序:

  1、2011-2012年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阶段考试;

  2、2011-2012年度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3、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2011-2012年度有良好行为记录(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表彰、获奖等);

  4、2011-2012年度参加过卫生援疆、援藏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大纲:执业范围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侵权责任法》;

  3、《药品管理法》;

  4、《麻醉药品、精神管理条例》;

  5、《处方管理办法》;

  6、《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8、《常用耳毒性药物的临床使用规范》;

  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0、《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1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3、《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14、《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5、医疗核心制度。

  五、业务水平测评考核科目:原则上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进行考核。其中:

  1、外科分为外科和麻醉;

  2、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分为超声、心电图、放射和放疗;

  3、眼耳鼻咽喉分为眼科和耳鼻咽喉;

  4、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分为检验和病理;

  5、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均考核最后一个执业范围。

六、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所有在册医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并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见附件2)。各有关单位完成对本机构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月7日前将《医师定期考核表》报相关考核机构复核,我局发证的社会医疗机构报市医师协会复核。

  同时请各地各位单对照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对象的条件,填写“南通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各县市区汇总辖区内情况后统一上报),于2013年1月7日前分别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医师协会。

  市卫生局联系人:陈珏,联系电话:85053673;

  市医师协会联系人:薛慧、韩志东;电子邮箱:yxh@public.nt.js。cn;联系电话:85053649、85053650、85053651;传真:85053651。

  附:1、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2、南通市医师定期考核表

   3、南通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报名汇总表

通卫医[2012]114号:附件2、3

  南通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24日

抄送:南通市医师协会、南通市企管会。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一、承担本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单位

  1、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南通市中医院

  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5、南通市第五人民医院6、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7、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8、南通市肺科医院

  9、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南通市卫生监督所

  11、南通瑞慈医院  12、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

  13、海安县人民医院14、海安县中医院

  15、如皋市人民医院16、如皋市中医院

  17、如东县人民医院18、如东县中医院

  19、通州市人民医院20、通州市中医院

  21、海门市人民医院22、海门市中医院

  23、启东市人民医院24、启东市中医院

  二、承担其它医疗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单位

  1、市区、开发区——南通市医师协会

  2、崇川区——崇川区医学会

  3、港闸区——港闸区医学会

  4、海安县——海安县医学会

  5、如皋市——如皋市医学会

  6、如东县——如东县卫生进修学校

  7、通州区——通州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8、海门市——海门市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

  9、启东市——启东市卫生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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