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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通市十佳医师、十佳护士评选工作的通知(通卫医〔2013〕38号)
来源:南通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通大附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开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医务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医师、十佳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1、凡在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岗位上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在职医师、护士均可参加“双十佳”评选(各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2、此次评选表彰名额为:优秀医生100名,优秀护士100名,命名为“百名优秀医生”、“百名优秀护士”。在此基础上遴选“十佳医生”10名、“十佳护士”10名。(候选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牢固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

  2、专业技术水平高。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际业务能力强,在全市本专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为本单位业务建设和本专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3、宗旨意识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工作高度负责,对人民满腔热忱,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业内同行和群众的认可。

  4、廉洁行医、爱岗敬业,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以医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近三年来在工作中没有发生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6、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市卫生局的调遣,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7、从事医师、护士工作满三年以上。

  8、长期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辛勤工作,尽职尽责,不怕苦、不怕累,出色完成本职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书面审查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办法,分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初审和复审、公示、实地考察、组织确定五个阶段进行。

  2、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的个人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期间对候选人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理由。个人须以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4、有违法行为、申报资料信息不实、个人自荐、超过推荐期限、不符合评选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7日前向市卫生局等额报送候选人及推荐材料。

  2、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评选原则和基本条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

  3、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经过投票推荐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候选人。

  4、公示。在南通主流媒体公示正式候选人的提名名单,同时在南通市主流媒体公示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和主要事迹,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5、实地考察。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 “双十佳”人选,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十佳医生、十佳护士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6、组织确定。经公示、投票和实地考察没有异议,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南通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获奖者将通过我市主流媒体刊登其先进事迹,并颁发由市卫生局授予的奖杯、奖品及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和发动,积极推荐,并成立相应的评选组织机构。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2、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名单时,要认真审核,按照评选要求和分配名额,严格把关,认真筛选。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典型示范性。

  3、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所有申报资料由评委会办公室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

  4、按要求上报推荐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 “双十佳”人选,每人应填写《南通市十佳医生申报表》或《南通市十佳护士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同时附由单位撰写并加盖公章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打印稿)一式3份及本人正面白底半身两寸工作彩照(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1张(以上材料还需发送电子版),于2013年6月17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先进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以反映其事迹的具体事例、数据为主,切忌空泛和套话。申报表中的“主要事迹”一栏要将先进事迹材料进行高度浓缩,能够集中体现其先进事迹的主要“闪光点”。

  联系人:王  琴、陈  珏,联系电话:85053673,85053632,Email:ntykb@163。com。

     南通市卫生局

     2013年6月4日

  抄送: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南通瑞慈医院、南通和美家妇产科医院。

附件1:

南通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晓敏 市卫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葛维先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陈宋义 副局长

    刘乐平 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曹淞云 副局长、党组成员

    胡宁彬 副局长、党组成员

    丁国宁 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顾志强 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国新 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委  员:各职能处室负责人

附件2:

南通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十佳医生

十佳护士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7

7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6

6

南通市中医院

5

5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5

5

南通市肿瘤医院

5

5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3

3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4

4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3

3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2

2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0

南通市急救中心

1

1

南通市中心血站

0

1

南通瑞慈医院

3

3

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

2

2

南通和美家妇产科医院

1

1

海安县

7

7

如东县

7

7

启东市

7

7

海门市

7

7

如皋市

7

7

通州区

7

7

崇川区

2

2

港闸区

2

2

开发区

1

1

滨海园区

1

1

其他

4

4

合计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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