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通 市 卫 生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
育招生报名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省厅“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各地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为及时动态做好招生管理工作,根据省厅要求,请各地分别于
2、请各地认真做好告知、报名工作,填写“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报名初审汇总表”{见《关于做好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入学报名工作的通知》(通卫科教[2008]2号)},凡符合入学条件的乡村医生均须录入汇总表。
3、根据省厅电话调查反馈信息,我市部分地区个别乡村医生尚没有被告知,请各地对照乡村医生名单,进一步履行告知义务,切实做好“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
附件: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报名情况跟踪表
二OO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