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各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卫生局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人员执业注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取得2012年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手续。
二、执业范围的选择应当和医疗单位的岗位设置相匹配,医师一旦注册好后,执业范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各单位在审核时应把好关。
三、由于今年《医师执业证书》数量有限,我局将采取先申请先注册措施,未注册的人员待省厅统一下发《医师执业证书》后,再择期补发。
四、医师执业注册需递交以下材料(A4纸)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聘用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6.《江苏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辖区内二级医院近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五、获得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应当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需提交在省厅指定的培训机构出具的3-6个月培训证明和地市级考核合格证明。
六、有关申请表格可至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或至启东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qdswsj。gov。cn/download)下载专区下载。
办理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医政科。
联系人:瞿春荣,联系电话:83351119。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