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市医考办的要求,为及时完成我市2011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的审核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单领取
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自3月5日起开始下发,
二、《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相关要求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有关程序和要求,按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表格要求本人填写,并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粘贴在表格背面(复印件大小不超过审核表的大小,可自行裁减后粘贴)。
2.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2张贴在《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上,并由单位盖好骑缝章;1张制证用,背后写好单位名称和姓名)。
3.《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一份,由本人填写。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学历: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考试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及省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一律不得填写。
所有材料需务必于3月8日下午下班前送到医政科。
附件:1.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2.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