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江苏卫生厅 > 扬州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来源:扬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驻扬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定于2012年11月进行。发证注册对象为2012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复印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 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9.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用一张,两张备用)。

以上材料3-8项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1、2项用长尾票夹固定于材料最上面,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各单位须在11月16日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具体办理日期安排见附件2)。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如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可一并办理。办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3楼,联系人:李树静、乔莉,联系电话:0514-87961669。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及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doc

扬 州 市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
 洛阳医学考试网:关于开展2012年度洛阳市护
 乌兰察布卫生考试网:关于核发凉城百姓医院
 达州医学网:达市卫人〔2014〕38号有关转发
 辽宁卫生考试网:关于对2008年申请医疗美容
 抚顺医考中心:关于2012年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海南医师考试网: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