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医会发[2012]6号
各有关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兰州医学会医师(助理医师)定期考核委员定于今年对市属及民营医疗机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012年度定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管理与任务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由兰州医学会医师(助理医师)定期考核委员领导,兰州医学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医疗机构必须成立考核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医务人员考核。考核应当秉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机构校验等挂钩。
二、考核对象
注册在市属医院、民营医院,具有12年以下执业经历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有以下情况免于参加考核:
1.符合简易程序的:
①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2个考核周期内年终考核2次优秀者;
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参加援外医疗队者;
④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被评为全省各类先进者。
2.口腔执业医师;
3.医疗机构发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妇产科医师。
三、考核内容
1.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包括:对本院的医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
2.考核委员会考核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医师(含中医)对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的掌握情况。
四、考核时间
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7月25日由各医院进行考核,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0月10日由兰州医学会医师(助理医师)定期考核委员对各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五、 考核方法
医疗机构2012年底考核人员在10人以上由考核委员会到所在单位抽取10到50人进行考核;10人以下,考核人员到兰州医学会进行考试。
六、 注意事项
1.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申请、《医务人员考核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结果汇总登记表》(用Excel制表,同时报电子版)一式二份在2012年8月10日前报兰州医学会办公室。
2.各单位全部考核人员务必按照甘肃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甘卫医管函[2011]253号)要求,将个人信息在2012年7月底前录入。考核机构选择兰州医学会。
3.各单位全部考核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以免影响个人职称晋升和机构校验。
七、 联系方法
联系人:薛涛联系电话:840515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王马巷12号
附件:表1医务人员考核表
表2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结果汇总登记表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表1 医务人员考核表
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技术类别 | 医师:临床、口腔、公卫、中医;护理;医技 | |||
资格证书号码 |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技术职称 | ||||||
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许可证号 | 医院等级 | ||||||
本次考核执业类别执业开始时间 | 年月 | |||||||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在工作中推广应用成熟医疗技术情况 | □合格□不合格 | |||||
考核 信息 | 考核周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考核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名称 | ||||||||
考 核 意 见 | 工作 成绩 |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不合格 其他: 主要负责人: 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公章) 年月日 | 职业道德 | □合格□不合格 主要负责人: 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
业务水平 | 测试方式: 测试结果: □合格□不合格 主要负责人: 考核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考 核 结 果 | 对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复核意见: □同意□不同意 考核结论: □合格□不合格 主要负责人: 考核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表2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结果汇总登记表
考核机构(盖章): 考核委员会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执业注册机构名称 | 执业证书编号 | 类别 | 专业 | 考核结果 |
注:本表填写一式三份,考核机构、注册机关、被考核医务人员所在执业机构各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