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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 |
兰卫中发〔2013〕283号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提升全市中医药基础教育水平,推动中医药继承和良性发展,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中医药启蒙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启蒙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使他们关注中医药,正确认识中医药,从小形成中医药养生保健意识。同时,中医药是祖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开展中医药启蒙教育有利于拓展中小学生的思维和视野,帮助他们了解我国传统文化,培养民族自信心、国家自豪感,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中医药宣教活动,把中医药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的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在课外时间诵读中医药启蒙读本。以“中医药在我身边”为主题,以班为单位,组织安排一次演讲、一篇作文、一次班会。
(二)在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教育实践课堂试点工作,请中医药专家到课堂上讲解中医药知识;组织青少年到中医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观,亲身体验中医药文化。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开辟中草药种植园,作为学生中草药实践的基地。
(三)以校广播站、宣传栏等为载体,宣传和刊登中医药防病常识、中医药名家小故事等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和教室张贴、悬挂中医名人书法作品、名人名言等,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医药教育从中小学生开始,不仅符合中医药传统教育的规律,也是不断扩大中医药影响的需要。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启蒙教育活动对全市中医药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遵循规律,讲究方法。各级中小学校要把握教育规律,讲究教育方法,遵循中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水平,使中医药启蒙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
(三)制定方案,逐步推进。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家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尽快组织展开中小学生中医药启蒙教育活动。
(四)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市卫生局负责中医药启蒙教育资料的编印发放工作,各县区卫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组织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代课老师等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给中小学学校分发启蒙教育读物,以及选定示范教育机构等具体的启蒙教育落实工作。
兰州市卫生局 兰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