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备案)办理事项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雁塔区卫生局 | |||||||
许可项目 (备案) | 医师执业注册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陕西省医师资格执业注册实施暂行规定》 | |||||||
办理地点 | 卫生局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
是否收费 | 否 | |||||||
联系人员 | 彭莉莉 | 联系电话 | 85261965 | 投诉电话 | 85227101 | |||
所需资料 | 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区外变更需一式三份); 2、区外变更与注册除过审核表所需照片外需再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3、《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所需注册的医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第二步:对于审查合格者交由雁塔区卫生局; 第三步:区卫生局统一办理完毕后交由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发放证件。 | |||||||
备 注 | 医师注册、变更注册应由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统一办理。 | |||||||
注:1、一事一表;
2、凡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填写表格的事项,请另附表格和表格的示范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