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托幼机构:
前一阶段,通过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努力,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密切配合,学校流感疫情得到及时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校园稳定和广大师生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现正值冬末春初阶段,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高发期,各相关单位要坚决避免出现麻痹、松懈的思想,继续高度重视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现对全县学校春季开学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甲流防控各项有效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要在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情况、特点,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强化防控措施,预防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要继续严格做好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学生追踪登记制度,及早发现疫情,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和蔓延。
二、全力配合,切实做好甲流疫苗的接种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尽快落实并完成学生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计划,争取尽早在学校形成免疫屏障,以最大限度发挥疫苗对学生人群的保护作用。认真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要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来讲,利用板报、广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让学生知道,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的,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的落实。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指定专人或通知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四、重点做好春季开学返校学生监督管理工作
春季开学第一周是学校甲流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要求,切实做好各项甲流防控的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要求在报名时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
发热、
咳嗽、咽痛等),并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要在开学期间指派专人主动对辖区学校甲流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确保开学期间学校甲流防控工作措施得力、取得实效。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将在开学期间对学校甲流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开展不力,造成甲流疫情暴发或蔓延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