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陕西省中医管理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卫生局、各设区市卫生局逐级审查上报,我厅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审核后,以下人员初步通过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以县为单位)。公示时间为20天。欢迎社会各界对被公示人进行监督,有不同意见者请于公示截止10日内向举报电话或地址反映情况(请写清举报人单位并实名举报,以便查实)。被公示人无异议者将参加国家规定的认定考核。
附件2、省、市举报电话:
汉中市卫生局:承办办公室电话:2232646
纪检电话:2626421
地址:汉台区益汉路3号
陕西省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87346771
纪检电话:87310121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陕西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
陕西省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