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矿务局、陕煤建司卫生处,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为2007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陕卫医便函〔2007〕80号)要求,现就我市办理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07年12月21日至2007年12月30日
二、办理对象:
1、参加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中规定的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者;
2、符合《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3、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补办者。
三、应提交的材料:
1、2007年拟办证人员花名册(包括注册类型、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一式二份)和《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份);
3、当年或连续两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免提供);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6、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市妇幼保健院);
四、几点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办证、注册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受理各自辖区内办证人员的申请,汇总后于2007年12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不受理个人办证申请。
2、所提交材料2—7项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律用A4纸,一人一袋。
3、办证费用:15元/人。
4、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者需提交材料:刊登声明的报纸1份;现有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与原证书同版照片2张;本人填写的《铜川市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登报声明核心内容如下:正本或副本丢失,应标明丢失的是正本还是副本或正副本均丢失,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声明作废等内容)。
5、办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铜川卫生网(http://www.tcws。gov。cn)下载,我局不再统一印制。
附:陕西省卫生厅、教育厅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认定结果。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