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启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四川省卫生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办事指南及格式批件》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前往省政务中心卫生厅窗口及时补办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审核许可手续。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办事指南及格式批件.doc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