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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537号
来源:宜宾市卫生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卫生部驻川医疗单位、省卫生厅注册医疗美容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疗美容执业行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我厅研究,定于2011年8-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制。考试分笔试和答辩两部分,达到笔试合格线后方可参加答辩考试,答辩合格后颁发《四川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
二、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负责参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报考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到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现场登记报名(2008年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必须重新报名)。
三、省医学会承担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笔试和答辩)工作。具体考务要求由省医学会通过四川省医学会网站(www.sma。org。cn)另行通知。
四、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登记机关(执业登记机关为省卫生厅的由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负责)要对报考人员《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报名表》内容认真进行核实,出具近2年内有无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20日-9月10日,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办公楼二楼。
(二)笔试时间:2011年10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医学会另行通知。
 (三)答辩时间:2011年11月,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省医学会另行通知。
 七、考务单位及联系人
 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联系人:赵刚  电话:028-68005927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学路10 号  
省医学会联系人:王娟   电话:028-86137141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附件: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点击下载)

(实习编辑 袁小童 责任编辑 庞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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