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2008〕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省医师协会: 现将《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指导意见》、《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广东省卫生厅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指导意见
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