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1〕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医师协会,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146号)和《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上报系统的通知》(粤卫函〔2011〕39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经研究,我厅决定召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上报系统”视频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时间半天。请于14:15前入场完毕。
(二)地点:主会场设在省卫生厅九楼会议室,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及有条件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设分会场。
二、参加人员
(一)省主会场。
1.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及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名;
2.省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名;
3.各有关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及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名。
(二)各地分会场。
1.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及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广州新市医院、深圳龙珠医院、广东同江医院在属地分会场参加培训。
2.未设分会场的县(市、区)参加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分会场视频培训。
3.各地级以上市可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委托考核机构参加本次视频培训,也可于会后自行组织培训。
三、会议内容
(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二)“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上报系统”使用培训。
(三)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师多点执业工作讨论。
四、其它事项
(一)各地级以上市及有条件设分会场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分会场视频培训相关准备和组织工作,各参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加省卫生厅主会场培训的单位请于7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报我厅医政处。联系人:翁晓枫,电话及传真:020-83805506。
(三)请各地提前半天做好信号调试接收工作,保证培训会议顺利进行。请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
相关技术事宜请及时与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傅承主,联系电话:020-83820687。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