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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2009]19号关于南海区2009年护士首次注册和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事宜的通知
来源:南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南卫[2009]19号 关于南海区2009年护士首次注册和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事宜的通知

  

附件

护士首次注册指引

一、申请执业注册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全日制3 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 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功能障碍。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成绩单或职称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 五)学历验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七)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八)临床实习证明;
一3 一

(九)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身份证格式相片2 张(贴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十一)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 年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在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疗机构接受3 各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以上材料用A4 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三、申请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网站:佛山市卫生监

督所(www . fswsjd . gov . cll ) ;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

(二)已订购并安装《 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院,负责本医院所有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将申请材料上交卫生局医政科;

(三)无订购“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直接将

申请材料递交卫生局医政科;

(四)区卫生局医政科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后,上送至佛山市卫生监

督所复核,最后递交广东省卫生厅。

四、说明
甲(一)护士申请执业注册健康体检,可在本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

幼保健院、各镇〔 街)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结果6 个内有效;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

原件相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可集体提供。

一4 一

附件2

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指引

一、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条件
(一)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二)或者2008 年5 月12 日《 护士条例》 施行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已经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职称;
(三)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四)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五)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示(复印件);
(六)身份证格式相片2 张(贴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七)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 (正副本原件):无《 护士执业证书》 的,提交2008 年5 月12 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 护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 o
注:以上材料用A4 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三、申请换证程序
一5 一

(一)下载并填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网站:佛山市卫生监督所(www . fswsjd . gov . cn ) ;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急系统机构版;(二)已订购并安装《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的医院,负责本医院所有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将申请材料上交卫生局医政科;
(三)无订购“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直接将申请材料递交卫生局医政科;
(四)护士注册申请材料通过区卫生局审核后,上送至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复核,最后递交广东省卫生厅。
四、说明
(一)未换领新证书需出省执业的护士,按照原有办法办理变更。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双方同意并在《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盖章后,向省或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不换发护士执业证书,由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在外省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到我省执业的护士,除提交上述换发新证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要求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省卫生厅(直辖市卫生局)同意盖章;
〔 三)换发新证书期间,持本省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在省内变更执业地点,由拟执业机构为其办理换发新证书;
(四)护士申请执业注册健康体检,可在本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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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保健院、各镇(街)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结果6 个内有效;
(五)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复印件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才复印件可集体提供;
(六)护士执业证书换证工作至2009 年5 月12 日止。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请各指定医疗卫生单位按计划派员协助医政科进行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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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海区护士执业证换发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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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卫生注朋· 通知

抄送: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9 年2 月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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