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中医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及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2010〕49号转发给你们。请项目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0年10月22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教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 育项目的通知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人:莫灵华,联系电话3363438, 电子邮箱:kjk336343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