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单位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湛江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