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3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试用备案的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882号)(请自行到广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文件要求,拟参加2013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请于2012年11月13日前向所在试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报我局备案,未提交试用备案的人员在现场报名确认时不予受理报名。
特此通告
河源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