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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卫人才发[2011]34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考区: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

[2011]1号)文件要求,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

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

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

考务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1年2月25日至3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1年2月28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请各考区、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2.各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

3.各考点、考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

4.各考区审核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

二、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自2011年5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各考区于5月1日前接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部人才中心)下发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考试试卷交接

1.考区在2011年4月2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将《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2.考区在2011年4月28日至5月8日之间,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3.卫生部人才中心在2011年5月8日至5月20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接卷人员须核对押运干警的身份后,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4.考区、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交接和发放应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对考试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

四、考试实施筹备

1.考试实施前,考区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4月20日之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2.各考区、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3.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4.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5.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发错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3.卫生部人才中心自5月24日起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答题卡、备用试卷回收的交接手续。

4.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考区汇总各考点情况后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须于6月10日前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中心备案。

六、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读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区须在6月10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3.各考区、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即各考点自5月23日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考区须在6月10日之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本考区内违纪人员处理的审核,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卫生部人才中心,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考生信息与在考务系统内信息的一致性。

七、成绩发布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2.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至考点,务请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在收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密要求

各考区、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九、军队院校应届毕业考生

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白求恩军医学院组织军队院校应届毕业考生集体报名,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属地原则在院校所在地区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座位分别由上海、重庆、陕西、河北考区及相应考点完成审核和编排,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由总后勤部卫生部统一下发至考生所在的军队院校。

十、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区、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地严格按照《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防范和堵塞考试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做好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卢振华  陈亚玲(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O一5993536O 58859678

附件:1.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详见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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