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萝岗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可到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医疗行政管理栏目下载:http://wsj.luogang。gov。cn/index.asp),我局委托区医学会对我区医师进行考核(开发区医院、区中医医院由本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0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在区卫生局注册,在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公卫医师除外)。
三、考核内容: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四、本次考核免考条件:1、执业满12年及以上(截止至2010年6月30日);2、2008年6月—2010年6月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高一级职称考试(以拿到合格证和资格证书时间为准)。
请各单位严格审查相关人员条件,按每人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见附件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填写考核意见中的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一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交《医师述职报告》(见附件2),并附上普通全日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公共必修课统考成绩单复印件。请于9月15日前将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yzkxx@163。com)及上述材料统一报我局医政科。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doc
2.医师述职报告.doc
3. 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人员汇总表.doc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