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原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医院”,始建于1933年,集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性服务于一体。目前总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开设住院床位200张。拥有11个临床及健康服务科室,在岗职工170余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60余人。我院根据转型中医院工作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解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现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肛肠科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岗十级)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六)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要求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序列中级职称。
(八)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27日止
2、公告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etdd。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luogang。gov。cn)及萝岗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lgzyy。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广州市萝岗区萝岗公路街212号萝岗区中医医院办公室,邮政编码:510530,电子邮箱:hhyyhr@163。com)。
3、报名地点:广州市萝岗区萝岗公路街212号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办公室,邮政编码:510530。
4、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本人及配偶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书,本人工作证、计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证书、聘任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5、报名联系人:佘玲玲、康丹红,联系电话:62985208、82082828
6、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后,符合报名资格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相关材料(第4项所列)的原件,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符合职位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及时公布。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未达到1:2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测试应聘者对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业务水平。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及萝岗区中医医院网站公布。将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人选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组织考察环节,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指导下,萝岗区中医医院牵头组织,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组织考察。经讨论,可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决定暂时空缺。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将分别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萝岗区中医医院聘用,试用期为半年,报萝岗区卫生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考核通过可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入编后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五、人员待遇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补类。人员根据《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正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
六、其它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考试人数,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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