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核等程序,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录用易乐同志为广州市萝岗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 公示时间
2012年1月17日—2012年1月23日
二、 反映部门、地址、电话
受理部门: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萝岗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楼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82116780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