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9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9号)要求,在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开展了相关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审。经专家评审及公示,现准予广东省人民医院陆骊工等248名医师开展神经血管介入、三级以上综合介入、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名单及相应技术项目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第一批准予开展神经血管介入、三级以上综合介入、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医师名单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