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试基地:
为了按时按规定完成我市医师资格实践考试工作任务,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全市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是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试基地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通知考生按时应试,做好基地考务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监管工作,我局领导实行基地监管分工负责(详见附件)。
二、强化安全保密管理。各考试基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实践技能考试试卷的保管工作。各县(市)人民医院基地晚上存放实践技能考试试卷的保密室必须是经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并安排专人值班。吴川市、廉江市、遂溪县和雷州市四个基地于6月30日晚上派员到我局保密室领取考试材料,并监运至该考试基地的保密室存放,考试材料应在考前2小时由考试基地负责人和保密员共同从保密室领取,并监运至该考试基地的保管室存放,每天考试结束由考试基地的工作人员和保密员监运回基地保密室存放,于考试全面结束的第二天将所有的考试材料监运回考点保密室。市区各考试基地的考试材料于考前30分钟由考点2名以上工作人员监运至考试基地保管室,每天考试结束由考试基地的工作人员和保密员监运回考点保密室。考试试卷的存放必须实行24小时2人值班。各基地所有考务人员与我局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进一步完善考试基地设施的配备。各基地要克服困难,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站场地设施具体要求》,配备应需的设施,同时在周边主要路口张贴路标指引,显著位置张贴考生须知、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各考组三站考试引导图等。为考生提供轻松、舒适的考试条件和环境,让考生能正常发挥。
四、加强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各基地要加强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对未参加省组织培训的考官进行严格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由我局报省发给考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二年。考试实施期间,各考官(主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考试场内,任何人都不准直接接听手机。临床类别的第三站不需要配备考官,只需配备电脑操作人员,该站的分数由考试基地主任和总考官核签。
五、强化考纪考风管理。各考试基地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医学考试纪律和规定,切实做好基地的管理,周密组织,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公平公正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环境。
六、各基地必须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即录入当天考生成绩,成绩录入前必须有专人负责核准各考官统计记录是否准确,有异议及时更正,并由相应考官签名认可。同时要求各基地第三站计算机配置软件必须是Windows2000或WindowsXP。
附件:2010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监管分工安排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