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继医教〔2007〕12号
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转发全国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
医德医风教育课件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转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医德医风教育课件的通知》(粤继医教办〔2007〕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务人员岗前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7〕59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卫规财发〔2006〕47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把学习医德医风教育课件,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作为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由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制作的《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培训课件,通过该中心制作的光盘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光盘以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单位,根据实际直接向双卫网订购。具体操作为:点击双卫网(http://www.sww。com。cn)首页右下方的“药械商业贿赂”,进入“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题页面”,点击“征订单”,根据里面的相关信息进行订购。
三、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为2007年8月-10月。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科教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试题请直接在双卫网下载。具体操作为:进入双卫网(www.sww。com。cn)“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题页面”后,点击“考题下载”,选择“2007-15-02-130(国)医德医风系列讲座之——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选择题下载)(选择题答案下载)”直接下载。其中试题答案需要密码才可以打开。
五、学分授予和证书发放
凡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可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分(项目编号:2007-15-02-130(国),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发放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需要学分证书的人员,须向北京双卫医学培训中心交纳10元培训工本费,由各单位统一将学习情况和费用报至北京双卫医学培训中心。
六、其他事项
此次培训为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培训项目之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认真总结并填报《医德医风教育课件学习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07年10月19日前将培训总结和统计表连同电子版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教科)。
联系人:
1、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 吴淑娟、薛致辉
电话:010-64618903、8008103002
2、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广东地区负责人 闫凌
电话:13570069886
3、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张灵
电话:3527184
附件:医德医风教育课件学习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