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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和《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卫〔06〕675)
来源:江门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江卫〔2006〕675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和《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2000〕第34号)的精神,加快我市全科医学教育发展,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深入、持续发展,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和《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全省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二、各市、区要加强对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树立人才为本、教育先行的观念,成立专门的培训管理机构或由专人负责培训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实际情况,制订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细则,把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
  三、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涉及面比较广、具体问题比较多,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按卫生部“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发展、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依靠政府支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深入、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成立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挂靠在江门中医药学校,承担我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的具体事务。我局已于2005年成立了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江卫〔2005〕121号),现因人员调动等原因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见附件3。
 
附件:1、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计划
2、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实施细则
3、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张灵,联系电话:3527184)
 
 
 
 
 
 
 
 
 
 
附件1
 
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精神,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的根本措施,也是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培养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是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步伐,加强和规范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大力发展我省社区卫生服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社区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中心,按照长远发展与当前需要相结合和“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发展,逐步完善”的原则,以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核心,以在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为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到2010年建立起符合我市市情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和培训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全科医学人才队伍,为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向个人、家庭与社区提供连续、综合、便利的基本卫生服务为目标,建立起适应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立足于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能用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技术队伍。
三、具体任务
(一)2005—2006年,根据省卫生厅《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及资格认定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加强我市的师资队伍和基地建设。到2006年底,构建起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
(二)建立并完善社区各类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全科医师岗位(转岗)培训为重点,逐步推广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加大社区全科医学人才培训力度,初步建立我市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同时,在人事职改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和评审制度,使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与晋升、晋职和聘用工作挂钩,保证全科医学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2006—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以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为核心,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比较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满足社区卫生服务对各类高素质全科医学人才的需求。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的领导
  成立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三区卫生局分管局长、江门中医药学校分管校长、江门市卫生局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对全市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监督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生源,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学培训网络
  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及医疗临床资源,在江门中医药学校设立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和执行,具体承担理论课集中授课、结业考试以及医疗临床与社区实践的统筹安排工作;在江门市中心医院和新会区人民医院设立全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承担各类培训人员的临床实习教学任务;在蓬江、江海和新会区分别选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全科医学教育社区培训基地,承担各类培训人员的社区实践教学任务。各市、区卫生局与有关医学院校、卫生机构要按标准和各自职责组织落实各项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三)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科医学教育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是关键。因此,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要着重把握一个核心和一个重点。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建立全科医学教育体系的核心。但在现阶段,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
  全省实行全科医师和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必须按“五个统一”(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要求开展。经培训并参加全省统考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证书》;大学毕业后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由省卫生厅核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我局将委托各培训中心和培训基地,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分期对从事或即将此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进行脱产或半脱产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经全省统考合格后颁发《广东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证书》。
  2、开展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全科医学教育的核心。要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吸引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经过规范化的全科医学培训,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秀者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专业学位。
  3、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
  要根据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对县级以下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要逐步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符合条件的医师纳入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计划。
  4、开展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分期组织对基层医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管理人员和社区执业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全面提高社区卫生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
     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积极开展以全科医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使其适应全科医学的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把全科医学知识纳入综合医院专科医师的继续教育,使专科医师了解全科医学概念、思维模式和服务方式,树立大卫生观念,以便更好地与全科医师进行沟通和合作,并在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发展全科医学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关键,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市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师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师资培训,以充实我市的师资队伍。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切实加强全科医学教育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重要性,把全科医学教育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并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全科医学教育的师资培养、人才培训和基地建设。医教、基层妇幼、人事、规划财务等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参与,齐抓共管。要制定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聘用、晋升、晋职等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全科医学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各市、区卫生局要根据本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和农村卫生服务特点,制定全科医学人才培训规划,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相应培训,同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做好辖区内临床及社区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标准,对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学历、培训、岗位职责等提出具体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三)制定并落实相关的人事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全科医师职称系列,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服务社区。
 
 
 
 
 
 
附件2
 
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实施细则
 
  根据省卫生厅《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精神,我省全科医学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确保我市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至2010年,用4年左右时间,依据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及省卫生厅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以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为重点的多种类型的社区岗位培训,使社区工作人员系统地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铺开培养一批具体良好职业道德,能运用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的专业人才,并为下一步启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累计经验,打下基础。
     二、培训类型、规模与进度安排
  (一)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培训对象为已从事及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计划先以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为试点,2007年举办2-3期培训班,对在三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所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培训。
  (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培训对象为已从事及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护士。计划先以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为试点,2007年举办2-3期培训班,对在三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所有执业护士进行培训。
  (三)社区管理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培训及各种专题讲座:视社区需求情况不定期举办。
  (四)乡村医生培训:视农村社区卫生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培训对象为已在农村卫生站工作的乡村医生。
 三、培训方法、内容及要求
     (一)培训方法
  以在职培训为主,采取集中脱产授课与业余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与临床及社区实践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利用本地教学资源,自主办学,必要时与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联合办学。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通过对学员进行全科医学概论、诊断学、医学心理学、预防医学、临床常见问题及处理、中医学、社区重点人群保健、社区康复医学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培训,使他们较好地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健康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运用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达到全科医师的岗位要求。
  2、社区护士岗位培训:通过对学员进行社区卫生服务概论、社区护理概论、社区评估与护理程序、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特殊人群的预防保健、常见疾病的预防与处理、社区护理常用操作技术与技能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培训,使他们掌握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度情感性的护理服务,达到社区护士的岗位要求。
 3、社区管理人员培训:在完成全科医师或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对社区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学等相关知识培训,造就一支既有专业技能、又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队伍。
  4、乡村医生培训:通过对学员进行全科医学概论、预防医学、临床常见问题及处理、社区重点人群保健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全科医师的指导下,完成一般的社区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的领导
  成立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三区卫生局分管局长、江门中医药学校分管校长、江门市卫生局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对全市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监督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生源,核发培训合格证书。各有关单位要对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的开展予以高度重视,要将全科医学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要制定优惠政策,解除培训人员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学培训网络
     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及医疗临床资源,在江门中医药学校设立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和执行,具体承担理论课集中授课、结业考试以及医疗临床与社区实践的统筹安排工作;在江门市中心医院和新会区人民医院设立全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承担各类培训人员的临床实习教学任务;在蓬江、江海和新会区分别选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全科医学教育社区培训基地,承担各类培训人员的社区实践教学任务。
     (三)培训经费来源
  全科医学培训所需经费以政府、医疗保健机构(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学员所在单位各出一点的方法筹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的支持,对于江门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及各市、区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建设,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另外,通过行业协会或培训中心,在全市集中举办各种类型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原则上实行以班养班。
  (四)加强对全科医学培训的规范化管理
      全科医学培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卫生部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意见和培训大纲,省卫生厅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它同时又是一项新的任务,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为此,培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要求进行,培训内容应该紧紧围绕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突出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色,做到“五个统一”(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又要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需要和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人员实际状况,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正确处理好全科医学培训与正常教学和医疗临床工作的关系,使两者互为促进、协调发展。对于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证书》。
 
 
 
 
附件3
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江门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  炯
副组长:程学斌
  谢侨生
  冯春堂
  周津明
  梁伯进
  容振勤
成  员:张艳红
  黄丽华
  罗才倩
  肖金华
  梁柏楼
  马少锋
  程文海
二、办公室
主  任:张艳红(兼)
成  员:张  灵
   吴  川
   郭  华
 
 
 
 
 
 
主题词:卫生  全科医学Δ  培训  通知
江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2日印发
校对:医教科  张灵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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