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的通知
现将江门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12〕198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本单位拟于 2013 年在广东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拟报名参加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所有人员)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1),并于2012年11月13日前将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我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股。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尚未公布,参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也应一并填报。请市卫生监督所负责通知各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厂企医疗室,各镇(街)卫生院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卫生站拟报考人员填报以上相关表格。
二、请市卫监所汇总、审核相关报考资料后于2012年11月16日前报我局医教股盖章后报江门。
有关表格请从下方附件栏下载。
开平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开平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股联系电话:2299376)
附件:
转发省卫生厅 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12〕198号).c.rar
1、(附件1)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xls
2、(附件2)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卫生局填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