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2008年第2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省卫生厅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将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权限由省卫生厅调整到各县市区卫生局。为切实做好变更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机关的各项衔接工作,确保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注册审批机关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实施机关。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所有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执业注册审批机关是该医疗机构所在行政区划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据此,今后县市区范围内医疗机构护士执业许可实施机关为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护士注册机关为武陵区卫生局;西湖管理区护士注册机关为汉寿县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护士注册机关为鼎城区卫生局。
二、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工作截止时间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14号)精神,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基本完成对2008年前《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根据《护士条例》、《湖南省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的规定及省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市的《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要求与程序于2011年5月30日前到当地卫生部门办理(不办理外省相关人员的《护士执业证书》换发)。此后我市将不再办理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三、工作要求
护士注册是一项法定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领导,依法加强对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和执业注册工作管理,完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专人负责、程序明确,依法审批,严把护士执业准入关。
四、其它事项
在护士注册审批机关变化后,省卫生厅每年向卫生部申报领取全省所需《护士执业证书》(空白),根据各考点当年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数,发放《护士执业证书》(空白)至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局将根据相关情况将《护士执业证书》分配至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县市区行政部门在护士执业注册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准确制证,避免浪费。
在护士执业注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电话:7705261)联系,。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