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于2008年10月11、12日为本年度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方法、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报名资格等相关信息可登陆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中国卫生人才网站查询。 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nyyws。com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rencai/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注: 常德市卫生局职改办电话:0736-7700726、7705021 联系人:聂春成、熊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