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发〔2012〕36号
各试点学校、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职能,促进学校卫生安全,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2〕9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常德师范等10家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并组织制定了《常德市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充分重视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提供支持,加强信息沟通,编制信息简报,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常德市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常德市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能力,探索推广有效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学校卫生监督风险管理能力,保护学生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2〕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将学生健康保障工作作为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探索有效监督模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在校学生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和现场、实验室检测能力,利用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成学校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动态掌握试点学校基本信息和卫生状况,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卫生监督监测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改善学校卫生状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实现学校卫生监督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学生整体健康水平,为国家和省政府制定学校卫生政策、法规提供基本数据和科学依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组长:马慧
副组长:易建平、庹朝君
成员:袁家新、袁宏开、董新军、刘凤姣、赵伟哲、
张胜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卫生监督局,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由张胜军同志兼任。
四、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试点范围
根据省卫生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卫生区域特点和监督工作发展水平,选择常德师范学校、常德市第三中学、常德市第六中学、常德市第七中学、常德市第四中学、常德市第十一中学、武陵区南坪中学、武陵区东升小学、武陵区北正街小学、武陵区滨湖小学开展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
1、监督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根据《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和试点工作要求,开展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具体监督指标参见附表1)。监督频次每年2次,于春秋季开学时实施,春季侧重于呼吸道传染病和教学环境卫生,秋季侧重于肠道传染病和饮用水、生活设施的卫生监督工作。
2、检测工作。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噪声、生活饮用水、学生宿舍等(具体监测指标参见附表2)。常规检测频次每年2次,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3、信息报送。2012年上半年,市卫生监督局收集整理本地试点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信息(附表1、2),于6月1日前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4、评价干预。市卫生监督局根据监督监测数据分析试点学校卫生现状、突出问题及影响因素,结合实际,提出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及干预措施的建议。
五、职责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监督局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资料送交市卫生监督局。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测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试点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监督监测工作,对在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各试点单位要重视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本地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市卫生监督局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日常工作与试点工作相衔接,做到监督与监测并重,不断提高学校卫生监督检测能力,积极探索学校卫生监督监测综合评价与预警干预机制。市卫生监督局要加强工作信息编制,每月底要向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七、时间安排
2012年4月份,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和相关培训,确定试点学校。
2012年5月份,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试点学校春季开学后的监督检测工作,并及时报送监督监测资料到省试点工作办公室。
2012年7月-11月组织实施试点学校秋季开学后的监督监测工作,及时录入、审核和上级信息。
附表:1、试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价表
2、试点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