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公 告
第12号
原定于2007年9月22日、23日举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的临床执业医师和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因故推迟。现决定恢复上述考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07年11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时间调整后,不再重新组织考生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三、通过此次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的临床执业医师和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应视为2007年度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不影响今后职称晋升。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