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卫〔2009〕144号
关于公示怀化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定点助产医疗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保障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9〕6号)要求和我市实际,4月份市卫生局组织产科技术专家对第一批申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医疗机构审批未通过的新晃县等5所县级中医院、厂矿职工医院进行现场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当地卫生行政督促其整改合格后,报请市卫生局审批,经研究决定,现批准下列7所开展剖宫产技术助产医疗机构为我市第二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县级定点助产医疗机构:新晃县中医院、麻阳县中医院、会同县中医院、洪江市第一中医院、通道县中医院。
乡级定点助产医疗机构: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医院、麻阳县铜矿卫生院。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